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简称“蚌埠市运管处”)成立于1992年,隶属蚌埠市交通运输局,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全处现有干部职工116人,内设办公室、监察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投诉举报咨询中心、行政审批科、客货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机动车维修管理科、教育培训管理科等十个副科级部门和工会、交通稽查大队、出租汽车管理所、城市公交客运管理所等四个正科级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安徽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承担全市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机动车维修与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管理、道路运输安全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拟定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省和我市道路运输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拟定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信息统计、发布和引导。
(三)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宏观管理;培育和管理道路运输市场,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打击道路运输市场各类非法经营行为;引导道路运输行业结构优化、协调发展。
(四)负责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资质审核和行政许可。办理经营业户的开业、变更和歇业以及经营资格年度审验工作。依法保护道路运输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客运、货运、城市公交客运、出租车客运经营性运输行为的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市场、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经营性客货运输站(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动车技术管理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监督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社会投资建设的道路运输站(场)的规划、立项的预审报批及建设和经营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和运输。
(八)组织实施道路运输行业技术政策、技术标准;组织本市道路运输行业重大项目的科研开发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九)指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环境保护;在遇到防洪抗旱、抢险救灾、军事行动等紧急和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协助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工作;按上级部署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物资运输进行调控。
(十一)负责全处的党建、精神文明创建、人事、劳动工资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地址:蚌埠市沿淮路255号
值班电话:9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