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运管处约谈蚌埠市力源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责令企业依法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一是货运源头企业要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货运车辆驾驶员出示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对装载货物出厂车辆如实填写《货物装载证明》。
二是货运源头企业要配置相应的货物称重和计量设备;建立健全货运源头治超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并实时上传车辆信息、计量数据至省治超管理平台。
三是货运源头企业必须接受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四是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无牌无证或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不得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不得违反超限超载标准为车辆装载、配载。
五是货运源头企业不得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六是货运源头企业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装载、计重、开票,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七是货运源头企业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