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浏览|网站制度|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

关于认定李德龙等11名同志具备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3 08:51来源:浏览量:
 

蚌经信组人〔2019159

关于认定李德龙等11名同志具备工程系列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要求,经审核认定李德龙等11名同志具备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1910月算起。

附件:2019年具备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11名)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123
附件

2019年具备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11名)

序号

 

姓 名

备注

1

蚌埠市河道管理处

李德龙

2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周本原

3

蚌埠市公路管理局

 

4

蚌埠市公路管理局

刘国栋

5

蚌埠市公路管理局

 

6

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李泽龙

7

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孙弋淳

8

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刘若雪

9

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路志永

10

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王长宽

11

蚌埠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张孝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