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
1月24日,安徽省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病毒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途径,根据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运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交防指〔2020〕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自2020年1月29日起,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客运班线。暂时停运县际客运班线。各客运企业、汽车站要做好宣传解释和免费退票工作。运管部门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二、公共汽车。暂时停运“2”开头城乡间公交车辆、“3”开头城际公交车辆。公交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公交场站、车辆消毒制度,实行司乘人员岗前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者不得上岗。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上岗。
三、高速公路。经与蚌明高速公路管理处协商,临时封闭G36宁洛高速公路沫河口出入口。
四、渡口。暂时停运全市所有渡口。
各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交通部位监测组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