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8年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补助经费发放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根据财建〔2018〕10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补助经费发放公示如下:
1、补贴方法:根据财建〔2018〕1028号文件精神,依据安徽省第三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名单,蚌埠市为第三批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城市。
2、公示期: 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6日。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可出具相关有效证明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电话:0552-7186191, 城市公交管理所。
3、附件: 2018年蚌埠市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补助经费分配表;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