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2018年8月2日13:00,本人刚休探亲假,路过蚌埠乘坐128路车,车牌皖c26085,公交女司机不承认我所持军人证,也不予检查,蛮横要求我办理当地拥军卡,对其他证件一律不认可,且交谈中态度恶劣,丝毫没有体恤建议的拥军之情,特别是在八一建军节第二天,我认为这是地方政策对国务院对军人权利规定的折扣,公交司机态度恶劣,我对此次事件进行投诉,具体如下:之前我于泗洪合肥等地乘坐公交,皆未遇到如此要求,多疑的驾驶员也只是多检查一下证件,毕竟军人外出是十分受限的,一年出不了几次。128是蚌埠重要公交,是连通高铁站等重要场,是显示门面形象的重要体现,办卡可能是基于对于方便公交公司管理以及防止证件造假,出发点是好的,但却不符合军队生活,普通官兵一年只能休一次,一次约莫一个月左右,其余时间的外出非常少,有如需在本地路过及下属县村来市的军人,办事时间本就短,再要求办卡也是另类刁难及不办实事,蚌埠市历来有拥军传统,这一做法,变相折扣了国务院对于军人乘坐市内公交的规定,也侵犯了对与军人乘坐公交的免费权利。此次事件不谈政策,驾驶员的态度可以明显看出公交公司对于拥军政策的培养相当不到位,不仅态度恶劣,还肆意否认部队证件,予以刁难,在说明是临时来蚌的情况后,仍然不予检查,不予乘坐,不予帮助,丝毫不体谅军人之难,不认可军人地位,让人寒心。当时我身上未带现金,求得人手机转账方的现金,希望此次事件可以让市内公交政策对军人生活的不便多些宽容,公交公司的拥军做法可以再踏实一点,对于驾驶员素质的要求可以更实在一点。 |